
为强化植物检疫执法,打击违规调运、销售、种植未经检疫的柑橘苗木行为,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柑橘苗木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检疫管理,防止柑橘黄龙病、柑橘溃疡病随柑橘苗木传播蔓延,保障柑橘产业健康发展。3月12日至15日,泸州市植保植检站会同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植保植检站对有关乡镇的柑橘苗木市场、专合社苗圃和新发展甜橙基地进行了检疫执法和调查。重点检查了是否有未经检疫非法调运销售现象、是否进行了产地检疫备案和是否有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苗流入市场。
此次共随机检查柑桔苗木销售市场5个,柑桔苗木销售业主8户,销售柑桔类苗木32950株、荔枝苗木120株,实施产地检疫爱媛38号50000余株,现场落实拟设立黄板捕捉柑橘木虱监测点1个,调查新发展柑桔产业基地果园2个10000余亩。其中真龙柚苗木2600株,蜜桔、椪柑、砂糖橘等柑桔类苗木30350余株,荔枝苗120株。检查发现,所销售的苗木有7户业主为当地农户自繁自育销售,1户业主所销售苗木为资阳市自繁自育。检查的8户销售业主中,有3户销售业主的苗木有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占检查户数的37.5%,但已于今年2月到期,没有及时重新申报产地检疫;违规销售未经检疫的户数5户,占62.5%;违规销售未经检疫的柑桔苗木问题突出。经检查组现场检查,所有销售的柑桔类苗木均没有发现柑桔黄龙病、柑桔溃疡病等检疫性有害生物。此次检查共实施现场处罚案例1个,责令立即整改7个,并对所有销售苗木的业主进行了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检疫性有害生物知识进行了教育和普及。
此次检查发现,我市植物检疫部门经过近年在各乡镇加强种苗市场的监管,严格实施植物检疫行政执法,严防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广大群众的植物检疫意识有一定提高,但由于市区县检疫人员、精力等有限,植物检疫工作从基地、调运到市场等方面的工作尚有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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